01-領2500元新方案..
02-領3000元雙方案..
~政府育兒津貼01~
─ 2500元:限二歲以下溯及既往.. ─
-聖恩保母整理提供*若有疏漏*以相關單位規定為準-
●、根據行政院100年12月26日院台內100070406號函
本育嬰津貼自101年1月1日實施..民眾可向兒童戶
籍所在地之﹝鄉、鎮、區、市﹞公所或各直轄市
之社會局洽詢..每人每月補助2500元。
●、洽辦請攜帶﹝戶口名簿、郵局存簿影本、申請人
印章﹞..等。
●、領取育兒津貼補助條件為:
1、育有二足歲以下之兒童,其父母有一方在家照顧
兒童﹝致未能就業﹞者..
2、經稅捐機關核定之最近一年綜合所得總額..合計
未達申報標準..或綜合所得稅稅率未達百分之二
十者。
3、兒童未經政府公費安置收容者。
4、未領取因照顧該名兒童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保母托育費用﹞補助者..等。
●、符合以上條件..經審核通過者,每名兒童每月補
助2500元,中低收入戶每月補助4000元,低收入
戶每月補助5000元..
●、育兒津貼自101年七月份開始有下列新措施:
1、新生兒在出生日期後60天內完成出生登記,並提
出申請育兒津貼者,核定起﹝月份﹞將追溯至出
生當月。
2、若逾60天以上﹝含60天﹞才提出申請者,則以受
理申請當﹝月、日﹞核計。
~政府育兒津貼02~
─ 限二足歲以下..不溯及既往 ─
-聖恩保母整理提供*若有疏漏*以相關單位規定為準-
●、領取育兒津貼補助條件為:
1、育有二足歲以下之兒童,父母雙方都在就業者..
2、經稅捐機關核定綜合所得總額..合計未達綜合所
得稅稅率百分之二十者。
3、三位子女以上之家庭..不受雙就業及稅率百分比
之之限制。
4、未領取因照顧該名兒童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或領取﹝一方無業2500元﹞者..等。
5、其他法制之規定..
●、符合以上條件..經審核通過者,每名兒童每月補
助3000元,中低收入戶每月補助4000元,低收入
戶每月補助5000元..
●、托嬰中心:0-2歲..一位保母帶五位以上嬰幼兒..
符合上列條件資格者都可申請。
●、保母系統:0-4歲..一位保母可帶四位嬰幼兒..其
中限二位﹝二歲以下﹞..符合上列條
件資格者可申請。
◎、托嬰中心、保母系統:一位保母都帶很多位小孩
子﹝環境、衛生、師資、品流..﹞等良莠不齊;
且有收﹝註冊費、副食費、教材費、三節金、年
終獎金﹞..不等。
●、聖恩保母:0-4歲..因為保母師資多..沒有加入保
母系統﹝但卻一視同仁:沒有收註冊
費、副食費、教材費、三節金、年終
獎金..﹞等。且有很好的師資條件、
環境條件、設備條件、管理和教學條
件..等;相信就高品質、低師生比及
長期優惠條件..等而言,一定是值得
家長選擇的!
●、備 註:其實現在..台灣民眾百分之80家庭幾
乎都符合領取2500元﹝育兒津貼﹞之
條件;民眾有需求者..應善加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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