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蓮縣教托育機構腸病毒防治辦理事項

一、洗手環境


    (1)於洗手台放置洗手乳或肥皂、乾淨毛巾或擦手紙。


    (2)教導學童正確洗手步驟,學童皆能正確執行。


    (3)衛教學童正確洗手時機,學童可正確回答及落實。


二、衛教宣導:


今年全國已有12例腸病毒71型重症個案,在全國各地形成威脅,該型病毒已3年多未曾大流行,3歲以下的嬰幼兒大多未曾感染。腸病毒的傳染力極強,在教托育機構及人口密集場所最容易傳播,教托育機構應加強宣導學童確實做好正確洗手動作及衛教觀念,並定期進行環境清潔及重點消毒,同時配合落實執行疫情通報及停課機制。再次提醒,學齡前嬰幼兒為重症的高危險群,且重症病程發展快速,只有短短數小時之黃金治療時間。若家中幼兒經醫師診斷感染腸病毒時,應設法與其他嬰幼兒隔離,減少接觸,以降低交叉感染的機會


    (1)衛教學童與家長正確腸病毒防治知識及「生病不上學」之概念。


    (2)張貼宣導資料。


 (3)4-10月針對師生及家長,每月辦理一場次腸病毒防治宣導,成果逕   送教育處,成果格式(如附件1)。


 (4)協助新住民、銀髮族(隔代教養家庭)加強腸病毒防治衛教,相關教材請至,衛生署疾病管制局全球資訊網查詢及下載運用。


三、環境清消


    (1)運用衛生署疾病管制局訂定之「腸病毒消毒注意事項」(如附件 2),實施環境清消


    (2)使用有效之消毒藥品,且能正確配製500ppm漂白水。


 (3)每週2重點消毒、每月全面環境清潔消毒1,並製作清消紀錄。


四、防疫機制:


 (1)腸病毒流行期間幼托園所應於校門口實施入園前正確洗手並檢查學童手、口情形,若有異狀立即請家長帶去就醫,以阻斷傳染原。


    (2)各級學校每日注意學童健康狀況,建立學童健康監視記錄。


    (3)依據「花蓮縣政府所屬各級學校腸病毒通報及停課注意事項」進行通報與停課通報機制。


    (4)依據「托兒所、幼稚園及小學教()育人員腸病毒防治手冊」,落實機構內防治及衛教宣導工作


    (5)發放『腸病毒感染併發重症前兆病徵自我檢查表』,提醒罹患腸病毒的幼童家長,若家中有第二個幼兒感染腸病毒時,要特別小心注意其病情的發展,因為第二個病患所接受的腸病毒之病毒量往往較高,其嚴重程度可能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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